李实:在兼顾职工利益的情况下,可分5年逐步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李实
发表时间:2020/2/19 23:45:23    最近修改时间:2020/2/19 23:54:56
摘要: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清华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黄奇帆撰文呼吁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以给中小企业减负,由此引发了关于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讨论。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在与搜狐智库连线时表示,不管疫情发生与否,他都主张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除了增加企业负担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大了我国的贫富差距,带来分配不公。
关键词:收入分配;收入差距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清华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黄奇帆撰文呼吁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以给中小企业减负,由此引发了关于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讨论。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在与搜狐智库连线时表示,不管疫情发生与否,他都主张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除了增加企业负担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大了我国的贫富差距,带来分配不公。

 

    早在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调研报告便引起了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讨论。作为报告主要撰写人,李实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营成本高,损害了职工利益。报告显示,2015年公积金归集手续费、委托贷款手续费和管理经费三项总和为151.97亿,占当前发放贷款额的1.37%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周期长,提取使用十分困难,这导致大量资金闲置,是一种低效的制度设计。报告显示,近年来公积金专户存款余额一直高居一万亿元左右。

 

    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会给企业减负多少?李实表示,不能简单地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取消将为企业减负12%,而需视情况而定。

    对于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小企业而言,便不存在减负一说。而对于缴纳了公积金的企业而言,住房公积金制度取消,还将取决于取消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安排。如果住房公积金制度取消后住房公积金作为工资发放职工,它对企业减负也不会产生影响。在住房公积金取消后完成归为企业,它可为企业短期内减少5%-12%的工资成本。

 

    据2016年李实那份调研报告,对于缴存企业来说,住房公积金对小企业负担的影响更大,它占小企业人工成本的10%左右,而对于缴存的大企业它是8%左右。该报告测算得出,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每降低1%,可帮助缴存的小企业的利润提升10.44%

    “如果仅仅考虑中小微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只是通过取消住房公积金,可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特别对那些不交费的企业几乎没有影响。”李实说,除了增加企业负担之外,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多是导致了我国收入差距扩大。

 

    报告显示,在2004-2015年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为40%-45%,工资越高的群体,公积金覆盖率高,反之则低。公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集体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高达70.1%,与此相比,私营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仅为11.8%

    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费率在5%以下和13%以上的人群占比分别为12%9%,前者平均税率是1.13%,后者平均税率是15.75%。这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了不同职工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报告显示,包含公积金后,工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由0.309上升到0.319。住房公积金将使全国的收入差距扩大约2%

 

    “后来我们没有再做专门的调查,因为后来住房公积金在缴纳比例上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从大概的猜测来看,这几年的数据应该还没有太大的变化。”李实说。

    他强调,住房公积金制度老的改革思路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但这会继续加重中小企业负担,而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势在必行。

    但李实同时强调,要取消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要还公积金的本来面目。它的本来面目是职工和企业的共享收入,理应再还原为职工收入和企业收入。因此,要兼顾公积金缴存群体的利益诉求,把流量公积金转化为工资和企业收入,把存量公积金转化为个人储蓄存款。

 

    他认为,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也需遵循较为平缓的过渡性办法。他建议,可分5年期逐步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

    李实介绍,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可立马取消,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到个人手里。而对于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可分5年期逐步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即每年少缴20%,直至第五年后完全不缴。对于现有公积金的结余部分,可将其转化为个人储蓄,职工同样可分5年分期取出。

 

转载来源

本文转载自“搜狐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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