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实:中国的财富分配高度不均,不能掉以轻心
财新记者 杜珂
发表时间:2014/8/5 0:01:52    最近修改时间:2014/8/5 0:01:52
摘要: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和其合作者关于当下中国财产差距的文章提出,中国已经成为财富分配高度不均等的国家之一。根据这些文章,中国居民财产增长飞速但差距巨大;财产高速积累更多地向少数富有群体倾斜;房产成为拉大财产差距的最主要原因。其中,2010年全国财产基尼系数已超过了0.73,大大超过了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那么,这个系数高吗?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影响?未来是否还会有拉大的趋势?如何缩小财产差距?
关键词:财产分配

 李实教授多年来一直研究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他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提出,从全球的视角来看,中国目前的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不是最高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0.73的数据意味着中国可以进入全球财产差距最高的20%的国家行列,而且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的这种急剧变化,而且在未来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而要缩小这个差距,除了深化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之外,加大反腐力度也应当成为一个重要措施。

  财新记者:你一直关注于收入分配差距的研究,这次对财产差距的研究,最主要的发现是什么?

  李实:最主要的发现是,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财富分配高度不均等的国家之一。在上世纪80-90年代,全国居民财产分配差距很不明显,如1995年全国财产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40,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甚至低于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即使到了本世纪初期,如果把当时中国财产分配差距放在国际背景下来看,其财产差距小于中国的国家并不多见。然而,根据本文及其他相关的研究,到2010年全国财产基尼系数已超过了0.73,大大超过了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

  首先,这一时期中国居民的财产价值出现了高速增长,即使按照不变价格测量,中国居民人均财产价值的增长率超过了同期的人均国民收入和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在短短的8年时间内翻了两番以上。同时,居民财产分布差距的扩大速度也是超常的。用各种不均等指数衡量的全国,城镇内部,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的居民财产差距都出现了大幅度扩大。2010 年全国居民财产分布差距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财富分配高度不均等的国家之一。

  其次,中国居民的财产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之一是财产持有形式越来越向房产集中。在房价的助力下,不论在城镇还是农村,房产价值占居民总财产的比重已达到超高的水平。与此相对应的是,金融资产所占比重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而其他资产形式,尤其是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占的比重则变得无足轻重。在房产价值比重上升的同时,房产价值的集中度也在上升,使得其成为推动居民总财产分布差距扩大最主要的结构性因素。

  再次,房价因素对居民财产增长和分布差距具有非常显著的影响作用。正如一般的通货膨胀更不利于低收入人群一样,房价上升也往往会更加不利于无产者和少产者人群。

  最后,居民财产分布差距扩大速度,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也许要经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而对于中国来说只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虽然我们现在还难以估计它对社会稳定所带来的影响,但是我们认为它对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心理冲击是不可低估的。特别在部分人群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的情况下,过大的社会财富分配差距以及差距的快速扩大无疑会成为影响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危险因素。

  财新记者:你的研究中提到了中国目前的财产基尼系数为0.73。从全世界来说,这是一个什么水平?在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是中国是最高的了?财产基尼系数多少是一个合理的水平?财产基尼系数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是一个什么关系?

  李实:从全球的视角来看,中国目前的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不是最高的。根据联合国大学-世界经济发展研究所(UNU-WIDER)的统计,世界上大约有150个国家估计了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当前中国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可以排在120位左右,还有一些国家要高得多,如瑞士和美国的财产基尼系数分别达到0.803和0.801。对此,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0.73的数据意味着中国可以进入全球财产差距最高的20%的国家行列,而且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的这种急剧变化,而且在未来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对于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有一定程度的财产差距是正常的。虽然我们知道如果搞市场经济,过小的财产差距是不可能的,过大的财产差距会带来社会问题,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多大的财产差距才是合理的或者合适的。判断一个社会财产差距的合理性取决于许多因素,首先是人们对富有人群财富来源的认同感,也就是财富来源的合法性问题;其次是人们对公平原则的认识,即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公平感会不同,会变化;还有是不同发展阶段对财产差距的接受程度也是不同的。既然这样,我们是否就没有判断标准了呢?不是的。

  我认为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大多数人是否可以接受,二是是否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财产分布差距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又没有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那么它是适当的。这并不等于说它是合理的,因为判断它的合理性需要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

  财新记者:你在报告中提到,中国2010年的财产基尼系数高于了收入基尼系数。而在1995年的时候,财产基尼系数是低于收入基尼系数的。这说明了什么?

  李实:这说明中国收入差距的变化和财产差距的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是沿着不同轨迹演化的。我们知道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既是一个无产者社会,也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前者是指财产私人占有方面,后者是指收入分配方面。那时的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和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都很低。然而,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收入差距先是开始扩大,出现了九十年代中期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大于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的情况。后来财产制度也发生了变化,随着人们收入增加带来的储蓄增加,私有经济发展带来私有资本增加,公有住房私有化,寻租收入转化为私有财富,财产积累在加速的同时,财产差距也在加速扩大,也就出现了现在看到的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的情况。

  财新记者:收入分配差距和财产差距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有没有一个恰当的比例?

  李实:我们讲到贫富差距或者贫富悬殊时,一般有两个含义。第一个是收入分配差距。讲到收入差距时,应该知道在经济学上收入是一个流量概念,如我们每月都获得收入,每年都获得收入,而年收入是月收入的总和,所以它是一个流量的概念。收入反映了人生活水平或者是福利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作为一个福利状态的测量指标。 我们为什么要研究收入分配,很大程度是想研究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生活水平和福利状态存在多大的差异性以及差异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第二个是财产分布差距。我们讲到贫富悬殊,很多人会指不同人之间占有的财产上的差异,有人是百万富翁或者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这个富翁的概念不是指他收入多少,而是指他有多少财产。包括福布斯富人榜以及其它一些富人榜,往往讲的都是他们的财产。财产是一个存量概念,因为它是一个长期累积量。人一生中都在不断地积累财产,但是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时点上的财产量。

  它们二者之间又有什么联系,收入分配会影响财产分布,反过来财产分布也影响收入分配。为什么呢?我们知道在收入里面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就是来自于财产。如果一个人的财产性收入很高,就意味着他的总收入也很高,所以更多的财产可以带来更多的收入,更多的收入也可以转化为更多的财产,所以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强化的关系。

  两者之间有没有一个恰当的比例?从不同国家的经验数据来看,我们还看不出有一个合适的比例关系,这是因为收入差距更多地受到收入分配政策和再分配政策的影响,而财产差距主要受到财产调节政策如财产税,遗产税的影响。由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政策选择和搭配,因而会形成不同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然而,有一点是清楚的,收入差距大的国家往往财产差距也大,反之亦然。

  财新记者:报告提到,极少一部分人迅速积累的巨额财富是导致我国财产不平等程度急速扩大的主要原因。 这是否是一种正常现象?互联网时代带给人们科技致富的机会增多了,人们因此而获得巨额财富,和依然依靠农业耕作生存的人们来说,必然存在财产不平等。

  李实:这是一个好问题。我们现在虽然面对着巨大的财产差距,但是它相对于以前的无产者社会状态,有合理的方面。我们如果搞市场经济,必须要面对和容忍收入差距扩大和财产差距的出现,因为人与人之间在市场竞争中有着个体方面的差别,既有个人禀赋的差别,又有机会和运气上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现在的一部分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是来自于市场化改革的,但是这部分差距是社会普遍认同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能把全部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都认为是合理。当我们认为收入差距有不合理的成分时,也就意味着财产差距也有不合理的成分,因为一部分财产差距来自于收入差距。另外,我们在现实中也看到一部分人群的财富积累是通过非法和不合理渠道实现的。

  财新记者:你在报告中提到,房产是拉大财产差距最主要的原因。这合理吗?从国际看,他们是一种什么情况?

  李实:从国际背景来看,在过去十年中中国财产差距的扩大原因具有很大的独特性。一是在居民财产构成中房产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二是不同人群拥有的房产价值的差别越来越大,这造成了房产成为推动居民财产差距的最主要因素。应该说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而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问题是房价上涨太快。如果看一下其它国家,房价也是居民财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但是它所占的比重没有这么高,而金融资产和生产性资产会占更高的比重。

  财新记者:你一直研究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纵向的看,中国的收入差距呈现一个什么样的态势?

  李实: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现在中国收入差距出现了全方位的扩大:收入差距从城乡内部到城乡之间,从地区内部到地区之间,从行业内部到行业之间,从企业内部到企业之间,从同一人群内部到不同人群之间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扩大。一些相关的研究表明,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大约为0.17和0.23,处在很低的水平。当然,也不能说那时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近几年城镇居民内部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都已达到甚至超过0.4。对于全国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全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大约为0.31。而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期发布的过去十年的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我们可以看到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2008年达到最高值为0.491, 以后几年出现了轻微下降的势头。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虽然近几年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势头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抑制,但是现有的收入差距水平仍是偏高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居民财产差距的急剧扩大,在未来几年很有可能会出现新的一波收入差距扩大,会给政府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政策带来新的挑战。

  财新记者:你觉得如何合理的缩小财产差距?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李实:为了合理地缩小财产差距,我们需要做以下方面的考虑。首先,合理地缩小财产差距主要是解决不合理的收入来源和财产来源,要把目标瞄准不合理不合法的财富部分。这需要我们要完善资本市场,消除资本市场的垄断,扭曲和不完善所带来的暴利;需要杜绝官商勾结和权力寻租;需要加大反腐力度。我一直主张,执政党和政府的反腐制度和措施应该是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的一部分,没有强有力的反腐措施,实现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是不可能的。

  其次,把收入分配政策和财产调节政策纳入到一个系统的政策体系。因为收入差距扩大会导致财产差距的扩大,反之亦然。这意味着解决收入分配中的问题也就部分地解决了财产差距方面的问题,而解决财产差距的问题也就部分地解决了收入分配中的问题。

  再次,要出台一些有助于调节财产差距的政策措施,其中有效的政策包括财产税或房产税,遗产税。

  最后是给无产者和低收入人群创造增加财产的机会。一是增加他们的收入,二是享有更多,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以增加其储蓄和金融资产,三是控制住房价格,让他们有能力拥有自己的房产。农民基本上都是少财产者或无产者,增加他们财产的一个有效办法是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使他们获得土地的经营收益,而且能够从土地交易中获得土地的价值。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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