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财产增长;财产差距;城乡分解;房价
作者简介:
李实——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
万海远——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
谢宇——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一、引言
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实行了一系列旨在消灭有产阶级的制度,如实行土地改革和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没收有产者的私有财产,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从而建立了一个无产者社会。而在改革开放以后,私有财产权得以恢复,大量政策措施为私有财产积累铺平了道路,这些政策包括允许并鼓励私有企业的发展、保护私有产权的合法性,公有住房的私有化改革,推进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等。加上30多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居民收入快速增加的影响,中国居民家庭财产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
然而,在居民财产高速积累的同时,居民财产分布差距也经历了一个显著扩大的过程。目前,中国不仅从一个无产者社会转变为一个私人财富剧增的社会,而且从过去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成一个财产差距巨大的社会。在上世纪80-90年代,全国居民财产分配差距很不明显,如1995年全国财产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40,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甚至低于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李实等,2005;Li and Zhao, 2008)。即使到了本世纪初期,如果把当时中国财产分配差距放在国际背景下来看,其财产差距小于中国的国家并不多见[1]。然而,根据本文及其他相关的研究(Xie and Zhou, 2014;谢宇和靳永爱,2014),到2010年全国财产基尼系数已超过了0.73,大大超过了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2] 可以说,居民财产积累和分配格局的变化,虽然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但是其过大差距,尤其是不正当的财富来源,也对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产生了消极影响,成为集结多种社会矛盾的重要根源。在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背景下,财产分配不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矛盾爆发的突破口,加大社会不稳定和动乱的风险(李实、魏众、古斯塔夫森,2000;李培林等,2008)。
面对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近些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呼吁要建立一个更加系统的财产再分配制度,特别是推进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税制度建设,其用意是通过完善财税体制来直接抑制财产差距扩大的势头,从源头上削弱财产差距的代际传递,从而保障社会的机会公平和起点公平。然而,也有学者认为,作为多年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财产差距的快速扩大实属正常,无需通过政策加以调节。而且,财产分配情况究竟如何、财产分配是否已经严重失衡、是否已经到了必须要调整的时候等尚且没有定论。针对这些争论,学术界就有必要跟踪居民财产分配的动态变化,并对当前中国居民财产分配的基本情况加以研究,对中国财产差距的大小及分布格局等问题给予回答。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利用2002年中国住户收入调查数据(CHIP)和2010年中国家庭面板数据(CFPS),从而对2002-2010年间中国居民的财产存量及其不均等状况进行描述,并对财产差距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据此提出一些有效调节财产分配格局的政策建议。
[1] 根据相关的估计结果,2002年中国居民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为0.55 (李实等,2005;Li and Zhao, 2008), 而根据Davies等(2008)对2000年全球26个代表性国家的财产差距估计,只有日本的财产差距基尼系数略低于中国,两者分别为0.547和0.550,而其他所有国家的财产差距都远高于中国,最高的为瑞士和美国,其财产基尼系数分别达到0.803和0.801。
[2] 近期有关中国收入差距的估计结果显示,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大约在0.5左右,如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2010年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481(见“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中国基尼系数”,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118/c1001-20253603.html)。另外,Xie and Zhou(2014)利用2012年家庭面板数据估计出的全国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为0.52-0.55,而当年的财产基尼系数则为0.73(谢宇和靳永爱,2014),财产基尼系数远高于收入的基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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